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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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音乐学院于1927年建校,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一所高等音乐院校。现有教学部门十三个系(部):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系、作曲系、指挥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现代器乐与打击乐系、音乐戏剧系、音乐工程系、艺术管理系及公共基础部。

  学院本科专业设置齐全,办学层次完整。现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公共事业管理、数字媒体艺术、音乐科技与艺术7个专业,以及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治疗、乐器修造艺术、作曲、民族音乐作曲、视唱练耳、指挥、歌剧音乐指导、声乐演唱、钢琴演奏、现代器乐演奏、打击乐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戏剧表演、音乐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音乐科技与艺术、艺术管理20个专业方向。形成了既有传统优势专业又有交叉复合型学科的整体格局。

  目前我院学科专业整体结构系统完整,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拥有一批闻名全国的重点学科(音乐学、作曲与音乐设计)、国家级特色专业(音乐表演)、国家级精品课程(声乐演唱艺术)以及上海市重点学科(钢琴演奏)和精品课程(小提琴演奏等),建立了以重点加强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为目的的上海市音乐表演教育高地。

  我院历来坚持精品教育战略,致力于全面建设国际水平音乐院校,一直重视本科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地探索完善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学院以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建设为引导,通过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示范性的高水平有特色的优秀课程,促进了学科专业的内涵发展。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学院逐渐形成了重视教学质量、强化基础科目、坚持严格训练、勤于艺术实践、注意人格素质和全面艺术修养的优良学风与教学传统,培养了中国几代音乐家和音乐教育家,创作出大量脍炙人口、享誉世界的优秀作品,出版发表了大量具有开创意义和高水平学术论著和教材,也由此形成了上海音乐学院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模式的自身特色。

  学院进一步实施人才高地战略,创新人才管理模式,注重拓展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和知识类型的互补,将来自不同院校具有不同学术背景的一批学有成就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者以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秀外籍专家引入本科教学的课

 


堂。充分利用教学团队建设、重点学科建设、教育高地建设以及专业工作室建设的有利条件,强化学科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重组,使人才结构等方面得到进一步优化升级。学院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上进行探索和创新,进一步强化具有鲜明特色并在长期教学实践中成效显著的“大、中、小学一贯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在部分表演专业实行了以首席教师领衔负责的工作室制度。

  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我院率先在国内开展的“专业音乐教育本科课程标准”研制工作,标志着中国专业音乐教育走上了更加科学规范的发展阶段。学院与上海交响乐团、上海民族乐团、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所属上海歌剧院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基地,与各专业院团就合作建立艺术实践基地、进行艺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储备等相关问题,签订了合作协定,以此探索培养和发现优秀音乐人才的良好机制。

  作为学院的职能部门,教务处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对学院的本科教学进行全面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为充分发挥教务处指导监督、整合推进的功能,现设置招生办公室、学籍管理中心、课程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研究中心、精品课程管理、教育高地建设六个职能中心,力争做到管理科学、办事高效,为上海音乐学院再铸辉煌贡献力量。


教务处工作人员

副 处 长: 周湘林(主持工作、兼招生办公室主任)

处长助理: 刘晶、张来(兼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秘    书: 邵巍巍

教务管理: 吕丽芳、陈佩珍、金雯

教 材 科: 张恒山(科长)、汤瑾、沈龙泉、陈岗涛、王黎凤

教室琴房管理科:徐志君(科长)、陈榴琴、杨春凤、秦永旗、苏允申、相勇、张善红、陈晓琦、王涛、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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